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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房建

市政工程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市政工程一般是属于国家的基础建设,是指城市建设中的各种公共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及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

(一)市政工程的类别

1、一类:

(1)单孔跨径20米至30米或多跨径总长30米至100米内的中桥(含相同跨径标准的立交桥、高架桥);

(2)高速道路、机场跑道;

(3)红线宽度>40米的道路(宽度包括人行道、车行道、隔离花坛);

(4)隧道(含地下通道)及执行市政定额的人防工程;

(5)双排或多排各类结构的封闭式涵渠,单排横截面宽度超过1.5米的混凝土结构或2米及2米以上的砖混结构的封闭涵渠;

(6)管径>1200mm的雨污排水管;

(7)污水处理厂和净水厂,雨污泵站,5万吨及以上水厂;

(8)城市土堤和混凝土防洪构筑物。

2、二类:

(1)单孔跨径10~20m或多孔跨径总长15~30m以内的中、小桥(含相同跨径标准的立交桥、高架桥);

(2)红线宽度31~40m的道路;

(3)单排横截面宽度在1.5米以内的混凝土结构或不足2米的砖混结构的封闭式涵渠;

(4)管径在1001~1200mm的雨污排水管;

(5)5万吨以下水厂;

(6)除混凝土结构和土堤以外的城市其他防洪构筑物。

3、三类:

(1)单跨不足10米或多跨总长在15米以内的小桥及同跨径标准的立交桥、天桥;

(2)红线宽度21~30m的道路;

(3)管径在501~1000mm的雨污排水管。 四类: (1)单跨不足5米或多跨总长在8米以内的桥涵;

(4)红线宽度≤20m的道路;

(5)管径≤500mm的雨污排水管;

(6)混凝土及砖砌电缆沟。

建筑工程: 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

房建工程基本上分为如下

1. 地基与基础分部;2. 主体结构分部;3.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4. 建筑屋面分部;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 6.建筑电气分部;7. 智能建筑分部;8. 通风与空调分部;9. 电梯分部。共计九个分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 综合类是指具备常规材料、常见结构等验收标准中普遍要求的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其按可承担的风险、人员、环境以及检测能力等条件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专业类是指具备某些专项能力的检测机构,根据专业特点分为地基基础、主体结 构、钢结构、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等共5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按照承担风 险、人员、环境条件及检测能力等分为甲、乙两个等级。